《清遠市城市廚余垃圾管理辦法》政策解讀
《清遠市城市廚余垃圾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已于2022年1月1日開始施行。為加強城市廚余垃圾管理,便于全社會更好地理解《辦法》的相關內容,認真做好貫徹實施工作,現就《辦法》的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、法律法規政策依據、主要內容說明解讀如下:
一、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
城市廚余垃圾是生活垃圾重要組成部分,根據國家關于垃圾分類的工作部署,對廚余垃圾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是深化垃圾分類工作的需要。近年來,隨著清遠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,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餐飲業迅速發展,隨之而來的是廚余垃圾數量也不斷增加。目前,我市餐廚垃圾消納的主要途徑是由油脂公司、個體商販等收集、處理。在此過程中一些不法公司、商販將餐廚垃圾中提煉的廢棄食用油脂加工成“地溝油”,經地下銷售渠道重新回到餐桌,給食品安全帶來嚴重影響,對市民身體健康構成威脅。還有部分商家將廚余垃圾亂傾亂倒,污染城市環境。為了規范我市廚余垃圾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,進一步鞏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果,解決廚余垃圾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的“阻梗”問題,為今后我市廚余垃圾管理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,因此,根據我市實際情況,制定一部廚余垃圾管理的政府規章,依法加強廚余垃圾行業管理,促進生活垃圾分類事業發展十分必要。
二、法律法規政策依據
制定《辦法》的依據主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《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《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。
三、《辦法》主要內容說明
《辦法》共十一章四十四條。分為總則、部門職責、源頭減量與宣傳教育、投放要求、收集要求、運輸要求、處置要求、設施建設與保障、監督檢查、法律責任、附則等內容。
第一章 總則,主要規定《辦法》立法目的、適用范圍定義含義、工作原則,在《辦法》中起著統領性作用,集中反映了《辦法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,是整個《辦法》制度安排的集中體現。
第二章 部門職責,主要是明確廚余垃圾管理中政府各部門的職責、行業的自律。
第三章源頭減量與宣傳教育,主要規定廚余垃圾源頭減量要求,餐飲業、機團單位減量要求,以及宣傳教育的責任分工和內容要求等。
第四章 投放要求,主要規范投放主體應當承擔其廚余垃圾投放的責任,投放廚余垃圾時要按生活垃圾分類規定和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,在指定的地點將廚余垃圾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。
第五章 收集要求,主要規范廚余垃圾產生主體、收集單位在清掃、收集環節的資質、設施、管理和臺賬要求。
第六章運輸要求,主要規范廚余垃圾產生單位、運輸單位在運輸環節的資質、設施、管理和臺賬要求。以明確廚余垃圾產生主體、運輸單位在運輸環節的責任范圍。明確轉移要求與交運不標準的處理方法。
第七章處置要求,主要規范廚余垃圾處置單位在處置環節的資質、設施、環保、人員、安全和臺賬要求。以明確廚余垃圾處置單位在處置環節的責任范圍。說明從事廚余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的單位暫停運行的規定;以及廚余垃圾處理系統中禁止的一系列行為,以進一步補充廚余垃圾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各環節的規定。
第八章設施建設與保障,主要對廚余垃圾用地、設施的保障,以及鼓勵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運用先進技術,提高廚余垃圾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和管理的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。并對相關單位自行設置廚余垃圾處置設備進行規范。
第九章監督檢查,主要對監督廚余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置各環節信息公開、監督措施、信用管理以及公眾監督進行規范。
第十章法律責任,明確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違反本《辦法》規定責任承擔和處理部門。
第十一章附則,明確《辦法》實施時間為2022年1月1日、有效至2027年12月31日與解釋權歸屬。
